四、App Store上的外國語(英語、日語、法語、德語、西班牙語、韓語、泰語、阿拉伯語、俄語、義大利語、越南語、印尼語、馬來語任選其一)。
導遊補助依導遊人員考試規則第12條規定,華語導遊人員類科以各科目均勻成績為考試總成績,滿60分為合格。但應試科目有1科成績為0分者,不予合格。缺考之科目,視為0分。墾丁民宿外語導遊人員類科第1試以各科目均勻成績滿60分為錄與。但應試科目有1科目成績為0分或外國語科目成績未滿50分者,均不予錄與。部門科目免試者,以外國語科目成績滿60分為錄與。缺考之科目,視為0分。外語導遊人員類科第2試以各口試委員評分之均勻成績為考試總成績,滿60分為合格。
經外語導遊人員或華語導遊人員類科考試合格,領有各該類科考試合格證書,報考外語導遊人員類科考試者,第1試筆試外國語以外科目得予免試。
二、領隊實務(二)(包羅觀光法規、入出境相關法規、外匯常識、平易近法債編旅遊專節與國外定型化旅遊契約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平易近關係條例、兩岸現況認識)。領隊導遊考試考古題
經外語領隊人員或華語領隊人員類科考試合格,領有各該類科考試合格證書,報考外語領隊人員類科考試者,筆試外國語以外科目得予免試。
一、導遊實務(一)(包羅導覽解說、旅遊平安與緊急事務處理、觀光生理與行為、航空票務、搶救常識、“2020年5月31日國際禮儀)。
二、領隊實務(二)(包羅觀光法規、入出境相關法規、外匯常識、平易近法債編旅遊專節與國外定型化旅遊契約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平易近關係條例、兩岸現況認識)。
依領隊人員考試規則第11條規定,華語領隊人員類科以各科目均勻成績為考試總成績,滿60分為合格。但應試科目有1科成績為0分者,不予合格。缺考之科目,視為0分。外語領隊人員類科以各科目均勻成績為考試總成績,滿60分為合格。但應試科目有1科目成績為0分或外國語科目成績未滿50分者,均不予合格。部門科目免試者,以外國語科目成績為考試總成績,滿60分為合格。缺考之科目,視為0分。
一、導遊實務(一)(包羅導覽解說、旅遊平安與緊急事務處理、觀光生理與行為、航空票務、搶救常識、國際禮儀)。